關于開展城建控股集團2022年度疫情期間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工作的公告
發(fā)布時間:2022/8/3 19:35:36 瀏覽次數:45184 來源: 集團招商辦
為貫徹落實《關于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推動實體經濟加快恢復著力穩(wěn)定經濟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》連政辦發(fā)〔2022〕13號、《關于做好2022年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工作的通知》連財資〔2022〕4 號文件指示精神,集團將對符合減免條件的市區(qū)范圍內承租集團房屋的服務業(yè)小微企業(yè)和個體工商戶開展租金減免相關工作。根據相關部門要求,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實施主體
連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各級全資、控股子公司
二、減免對象
受疫情影響的服務業(yè)小微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
下列情況不予減免:
1.因承租戶自身原因形成的安全隱患,出租單位應責令其進行整改,在安全隱患整改到位之前不予減免。
2.承租戶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相關責任義務不予減免,包括但不限于未繳納租金、未經允許私自轉租等。
3.與承租戶有法律糾紛未解決的暫不予減免。
三、減免標準
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(qū)范圍內的承租戶,其房屋租賃期滿6個月(含)以上的,可以免除6個月(2022年3月至8月)租金;租賃期限不滿6個月的,按實際租期免除相應月份租金。對其他地區(qū)承租戶可以免除3個月租金。租賃期限不滿3個月的,按實際租期免除相應月份租金。以上減免期均到2022年12月31日止。
四、減免方式
(一)承租戶已支付租金的,減免的房租經雙方協(xié)商一致,優(yōu)先從合同內后續(xù)未繳納租金中抵扣。后續(xù)未執(zhí)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戶要求返還的,由出租單位直接返還,也可順延應減免月數抵扣租金,順延減免月數不納入二次減免。
(二)承租戶未支付租金的,由出租單位按合同涵蓋的租期范圍,直接減免相應租金。
五、租金減免程序
1.符合減免條件的承租戶,提交書面租金減免申請。
2.出租單位對承租戶申請進行初步審核,經出租單位“三重一大”會議研究。
3.出租單位上報集團,留存檔案資料備查。
六、其它事項
本次租金減免政策由集團戰(zhàn)略投資部(招商辦)負責解釋,聯系電話:85522159。
連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
2022年8月3日